首页 | 学校简介 | 机构设置 | 党建学习 | 下载专区 | 联系我们 | 院系链接 | 学校首页 
 

 

招生与就业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2020年12月25日 08:40  点击:[]

为加强招生与就业处网络规范化管理,更好地发挥网络宣传作用,实现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不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依据新乡学院网络意识形态有关文件制度和新乡学院网站建设与维护、管理与安全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招生与就业处为部门网络日常管理机构,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安全与信息发布等工作。

2.设置网络负责人、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管理。网络负责人负责监督和审查网络安全、信息发布等工作。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管理、信息发布和网络安全等工作。

3.计算机接入校园网需向网络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有关入网手续,不得非法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 并根据实际需要及网络管理中心的要求配置网络。

4.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安全。所有用户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并定期对网络信息进行维护等。网络如遇特殊情况,网络管理员应立即与网络管理中心联系,消除安全隐患。

5.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和上传、下载来历不明的软件,并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检查、杀毒。未经网络管理中心同意,不得将校园服务器、工作站上的有关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6.网站发布内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不得在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的九类有害信息。

7.上网信息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和学校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网上公布的信息必须经网络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发布。

8.网络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校园网有关规章制度。所有用户不准利用校园网开展经营性活动和非法活动等。

9.所有用户必须妥善保管好网站的账号和密码,防止泄密及他人盗用后在网上进行非法活动。

10.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网络意识形态正能量总要求,领导班子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抓好统筹协调指导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1)按照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制度规定,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对工作人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升网络意识形态的正面宣传能力。

3)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处置能力,增强防范意识和网络信息管控,严防网络意识形态渗透。

(4)加强部门网站、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管理和监测,提升网络意识研判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网上的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敢抓敢管,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有礼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5)加强工作人员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宣传教育,做到网下有纪律、网上守规矩;加强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争当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建设者。

11.本办法由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下一条:招生与就业处机构设置

关闭


版权:招生与就业处;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图书馆一楼东)
招生咨询:0373-3682901/3682902;就业招聘:3683013; 就业指导:3682904;创业咨询:3682933
招生邮箱:xxxyzsb@163.com;监督电话:0373-3682523